大象新闻记者 田林
4月11日,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将从合规开展经营、保障乘客和从业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管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经营 切实保障乘客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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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方面,《通知》指出聚合平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接入的网约车企业进行资质审核与背景核查,登记备案网约车企业的营业执照、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接入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接入驾驶员的《网格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不得接入未在周口市取得相应许可的网约车企业、驾驶员和车辆。
《通知》显示,为切实保障乘客和从业者权益,聚合平台应在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包括App小程序)展示接入的网约车企业经营许可、公司名称、服务品牌名称、投诉举报方式、用户协议及用户评价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安全保障规则等,切实保障乘客知情权。
同时,聚合平台应与接入的网约车企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并公示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抽成比例上限等,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根据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驾驶员劳动报酬计算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强化监督管理
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通知》明确,聚合平台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出现安全事故时,聚合平台应当和涉事网约车企业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不得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风险。
聚合平台应当加强平台内经营者安全监督管理。对接入的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发现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或经交通、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为涉及的网约车企业、驾驶员、车辆提供聚合服务,直至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指出: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任何企业不得以聚合平台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行为:接入不具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网约车企业向乘客提供服务;以聚合平台名义为所合作的网约车企业招募驾驶,混淆模糊驾驶员认知;直接开展供需匹配或侵犯乘客选择权,直接开展乘客和驾驶员供需撮合匹配,通过拼车等形式代替乘客选择网约车企业提供报务等;直接调度或控制运力,向驾驶员发布派单、车辆调度等指令、设置与派单优先级相关联的驾驶员积分等级规则、通过奖励补贴等手段主导发起驾驶员运输服务活动控制运力供给;直接收取乘客费用并实施分配;直接面向乘客开具原本应由网约车企业提供的出租汽车服务发票,或将接入的网约车企业发票混开、混用、开具出租汽车行业以外类别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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